都會掃描-罵三字經 二審改判無罪

    新北:余姓男子騎車與鄭男擦撞,

壓克力印刷

,倒地的余男見鄭男未停車,

行蹤調查

,罵了句三字經,

台中安招財斗首

,反被控告公然侮辱,

噴霧設備

,一審被判三千元。余不服上訴二審,

花蓮海洋公園

,板橋地院認為,

水霧機

,余罵髒話時音量不大,

雷射打標印字機

,離五十公尺遠的鄭男應該聽不到,且鄭男證詞有諸多矛盾,改判余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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