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被控涉及台南運河整治工程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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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纏訟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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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三審今天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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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妥速審判法上訴。張燦鍙涉及的台南運河整治工程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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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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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審被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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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一審應執行刑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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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二審被判7年,更三審逆轉獲判無罪。今年79歲的張燦鍙,曾因台南市安南區土地徵收弊案入獄,是台南市第一任民進黨籍的市長,尋求連任時未獲民進黨提名,因執意參選被民進黨開除黨籍,當時民進黨提名許添財。1051130(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