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母:懼怕冷血兒 懇求判死刑

     陳昱安凶殘刺父百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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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母除了要忍受喪夫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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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在法庭內面對殺夫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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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親生兒子。在天人交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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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寫下陳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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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懼怕冷血弒父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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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終審法官將他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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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與世永久隔離。
     檢察官陳文禮在最高法院的庭辯論中,當場拿出陳母寫給檢方的一封長達三頁的血淚陳情狀,講述為人母親的她,為何要大義滅親的原因。她說,如果陳獲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將對家屬不利,大開殺戒,發生「血流成河」的悲劇;為維護親人安全,她要大義滅親,求法官將兒子判處死刑。
     她說,兒子在九十七年到九十九年間,因患有精神分裂與憂鬱症,持續看診,但在按時服藥的情況下,病情已受到控制;兒子辯稱殺父是因情緒難以控制,才犯下大錯的說法,她不能認同與寬宥,仍忍痛要求法院將兒子判死,「為民除害」。
     檢察官則指出,陳昱安和父母同住在新北市新莊區一處公寓,父親是紡織廠守衛,兩名弟弟在外工作。陳男高中畢業後,多閒賦在家,除了生活所需,出門玩樂時也向父親要錢。
     父親不曾對陳暴力管教或毆打他,但曾叨唸他應獨立謀生,搬離家中以培養獨立性;沒想到,陳竟因而心生不滿,認為父親偏心弟弟,多次和雙親起衝突,心生怨懟。
     案發時,陳父年逾五十歲,仍不辭辛勞上大夜班以維持家計,反觀陳昱安正值青年,受離家的要求,沒有絲毫的同理心,反受激怒,萌生殺意,持刀逆倫殺父。
     弒父後,陳昱安面對母親及家人承擔親人永別、天倫夢碎的悲痛局面,仍稱「後悔不存在我心」,「對其他家人也恨之入骨,也想對他們行凶」;庭訊時,對母親也沒有任何悛悔之意,未表達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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