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億判死 鐵路官員不平

聞清良被控單獨或夥同情婦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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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多名山西煤老闆款物共計2000餘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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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二人共同受賄高達1800餘萬。一審被判處死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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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清良提出上訴。控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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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清良在太原鐵路局長期分管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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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調度車皮實權。一審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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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清良受賄數額特別鉅大、情節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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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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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鑒於多數贓款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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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判處死緩。而聞清良的情婦、太原理工大學原校長辦公室副主任鍾華,則遭判有期徒刑15年。聞清良在二審中推翻所有對他的指控,並且反問:「判決說我情節特別嚴重,我搞不清楚哪裡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大陸刑法,只要貪汙收賄金額超過10萬人民幣者,都可能被處死刑,問題在於是否「情節特別嚴重」,給予法官過大裁量權,屢屢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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