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全新床蓆辯稱撿的 判拘役

以撿拾資源回收物為業的陳姓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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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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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呂姓民眾家前「撿」走一個3000元的全新床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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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某發現後馬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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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調閱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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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線查獲是陳某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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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他移送檢方偵查起訴。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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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辯稱以為是他人丟棄不要的物品才拿走,但法官認為,陳以撿拾物品換取金錢為業,床蓆又是包裝未拆封的全新物品,怎可能是他人丟棄不要,主觀上應有不告而取他人之物的竊盗認識與行為,依刑法竊盗罪判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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