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靜玲專欄-住宅階級門 問題在人

過去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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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市許多地鐵站旁的土地成為建商和地方政府間合作開發成為公寓大樓的目標。這些過去被視為鐵道旁(非公園旁)的次級住宅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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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身一變成為地點便捷的現代豪華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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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倫敦市區內。更不可思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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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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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一推出就銷售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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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完成前的平均銷售率在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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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英鎊(約台幣2400萬)起跳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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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搶購」才買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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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高達70%是外國買家。這種近乎扭曲的房市現象,卻只是冰山一角而已。不久前,一位從德國派駐到倫敦的新聞同業,希望可以在倫敦找到一個交通便利的居所,相中了倫敦西北區的一房公寓,月租1700英鎊(約8萬台幣),符合目前倫敦市區市場平均租價,但令她震驚的是,在合約中,她發現標明了社區大樓內有分開的出入門,部分居住在同一社區內的政府平價住戶,「將不會與你使用同一個門出入,他們也不能使用地下停車場、中庭,垃圾回收也另外分開來。」這名同業驚訝之餘,回拒了租約,「我無法想像自己居住在這種公寓『種族隔離』下!」倫敦回返到英國作家狄更斯筆下的貧富差距、階級懸殊不等的悲慘世界了嗎?英國《衛報》去年夏天刊登了一篇有關倫敦出現愈來愈多「階級門」(Poor door) 的調查報導,發現主因在於建商若欲取得興建許可,通常必須同意提供一定比例的平價住宅給那些無法以市價購買或承租的居民居住。營造商便仿效紐約將入口區隔開。倫敦以混居城市為傲實際上,建商和地方政府合作興建住宅,解決倫敦住屋嚴重不足的問題,在1990年代已經開始討論,這也是倫敦前工黨市長李文史東的都市計畫之一。2年前,我到李文史東倫敦家中採訪,他談起此事,搖頭表示,他不確定在現任保守黨倫敦市長強森執政下,這個合作計畫是否可符合「社會正義」。在倫敦,凡是超過150戶的建案,都必須通過市長核准。強森表明,他不喜歡「階級門」,但他不會明令禁止建商在設計中加入「階級門」,因為倫敦市府的首要目標是先解決住屋不足,然後再談其他。相較於歐洲其他國家,英國的都市設計在二戰後,採取的是「混居」的概念,主張把不同社會階級和種族背景的人們與家庭,放置在同一社區內。這個概念,在倫敦落實得尤其好,高級住宅區內也有平價住屋,人們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不同,但至少努力學習相互尊重和彼此包容。這也是為什麼,當貧富區域涇渭分明的巴黎每傳暴動時,倫敦人都以自己的混居城市為傲。台北的「階級門」在於住戶擔心拉低居住品質,造成房價下跌;倫敦的「階級門」雖不無類似考量,但焦點仍在於自由選擇、社會正義和道德感三者間的平衡,最終則在於社會融合。然而,無論台北、倫敦,住房都是基本人權,「階級門」的問題不在於建築物,在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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