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後心情差砍好友駕車逃逸 法官判死

罪不可赦!社頭鄉男子陳志峯涉嫌去年酒後砍殺莫逆之交的蕭姓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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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兇後酒駕逃亡撞車才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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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認為他砍殺死者達36刀手段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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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後還試圖嫁禍死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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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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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無教化遷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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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依《殺人》等罪判他死刑。家住社頭鄉舊社村單身的蕭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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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去年11月8日上午被年邁母親發現倒臥自家廚房後方防火巷,全身是血,早已氣絕。田中警方偵辦,循著滴濺200公尺的血跡,赫然查出行兇者就是與死者同齡、並經常在一起喝酒的50歲莫逆好友陳男。警方追緝時,陳男駕車逃亡不知去向,後來因為酒駕在離住家約3公里外的員集路撞車受傷才落網,到案後,依然矢口否認殺人,推稱「不知道」。彰院法官審理本案認為,陳男有強盜、竊盜、妨害自由以及公共危險等前科多次進出監獄,而殺害蕭姓友人只是因為心情不好,檢警偵辦時還一度狡辯稱可能是死者家屬貪圖保險金才殺害被害人,犯後態度惡劣,且毫無悔過之心。《兩公約》不能當保命符!最後,法官審酌陳男的主觀惡行與客觀犯意,顯已泯滅天性、惡行重大,無教化遷善的可能,決定判決死刑。法官並解釋,我國雖然是聯合國《兩公約》簽署國,不過現行法仍有死刑,而陳男犯情節重大之罪,讓他與世隔絕與與《兩公約施行法》並不相違背。★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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