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爭釣島 告日首相求償720萬

     針對我漁船在釣魚台被日本人驅趕,

便祕吃

,由前立委張俊宏、漁民代表等人組成的台灣民間訴訟團,

顯化財富

,昨赴宜蘭地方法院遞狀向日本防衛省、首相安倍晉三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見圖,

節日燈飾

,李忠一攝)。張俊宏直指,

台中手工具

,既然行政權不能確認主權,

桃園收購二手車

,就由司法來確認,十二名原告求償總計七百廿萬元。
     狀告安倍晉三、防衛廳的原告有蘇澳鎮民代表曾太山等十二人,曾太山說,漁船在釣魚台被日本人趕,甚至逮捕,釣魚台是我國土地,我們卻處處受到日本人打壓,讓漁船無領海可討海。他說,漁業協議後是有改善作業範圍,但並非長久之計。
     宜蘭縣延繩漁業協會總幹事林新川說,簽訂協議後漁民在原本無法作業的區域,可不被驅離、干擾,能安心賺錢,但協議卻是一年開一次,「今天這樣,明年、後年呢?」他擔憂,釣魚台被日本國有化後,未來「怎麼論理都輸人!」現在可討海,不代表未來可以。
     張俊宏指出,擱置釣魚台主權爭議的結果,等於承認日本的主權,如行政權不能確認,就用司法權來確認,日方的行為對我們主權、漁權、人權是嚴重侵犯,「主權不是喊爽的!」領土是我們的,為何漁民要被驅離、罰款?
     張俊宏說,連菲律賓也來欺負,因為我們沒人權、主權、漁權,要告安倍晉三對我們的傷害,除漁權的損失,還有因挑起中日兩國紛爭,造成台灣民眾精神的恐慌。他強調,透過司法權確認主權,第二步就是訴諸國際。
     選擇在昨日提告,在於昨日是日本統治台灣的「始政日」,張俊宏說,這是我們的「始恥日」,是台灣丟臉的開始,要讓始恥日變成雪恥日!
     委任律師陳振瑋表示,依照民法、民事訴訟法、涉外法律適用法規定,日本侵占恐嚇的民事侵權行為,宜蘭地院有管轄權,向安倍晉三、防衛省請求漁民不能工作的損失與精神賠償。他說,每名原告求償六十萬元,如果勝訴,漁民、全台民眾都可以到宜蘭地院向日本求償。
     宜蘭地院庭長林惠玲表示,因原告尚未繳裁判費,先分補字案裁定原告補繳裁判費,若逾時未繳將裁定駁回,繳裁判費後分案給法官審理,是否發傳票到日本,則由審理法官決定。,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