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踢爆非法捕魚 台漁船遭罰330萬

紐約時報報導台灣漁船非法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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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批評漁業署缺乏決心和魄力,

負債整合條件

,讓台灣非法捕魚問題屢屢登上國際版面。(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組織今天表示,

氣動板手

,美國紐約時報昨天(17日)大篇幅報導帛琉海巡船Remeliik號追蹤逮捕台灣漁船新吉群33號在帛琉海域非法捕鯊,

桃園長期看護

,痛批漁業署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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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行漁業法規落後,執法也不足,導致非法漁業氾濫。美國紐約時報指出,去年1月間,美國SkyTruth團隊以衛星海圖追蹤新吉群33號數周,發現新吉群33號沒有帛琉水域捕魚執照,但其迂迴的路徑顯示該船正在捕魚,即通知帛琉警方。報導指出,新吉群33號在帛琉鯊魚保育區捕魚後,往印尼水域逃逸。帛琉海巡船Remeliik派出小艇快速追趕,經過51小時追捕迎頭趕上,將該船遣送回港後,發現船上除鮪魚外,查獲數以百計的鯊魚鰭。帛琉警方在計算與紀錄存證後,將這些魚翅全數倒回海裡。綠色和平表示,台灣漁船在帛琉捕鯊並非初例,2011年12月綠色和平船艦「希望號」與帛琉政府共同巡航發現勝吉輝7號在帛琉鯊魚保護區捕獲鯊魚與魚翅。經兩個月調查,遭帛琉判定罰款美金6萬5000元,折合台幣195萬元,該船一年內不得進入帛琉水域捕魚;2003年,該船亦因在帛琉水域藏有鰭身分離的鯊魚而被罰款近美金1萬3000元,約台幣39萬元。漁業署表示,因為新吉群33號被帛琉政府開罰美金10萬元,折合台幣約330萬元,漁業署去年4月也開出處分書,懲處新吉群33號船東、船長吊照2個月,執行時間是去年9月8日至11月7日,船東、船長、船都不能出海捕漁,並非管理不善。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蔡佩芸表示,台灣現行漁業法規落後,執法亦不足,導致非法漁業氾濫。去年10月遭歐盟執委會祭出黃牌警告,限期6個月改善。眼看三月底改善期限將至,政府卻無所作為,反而一再爆出割鰭棄身或非法捕鯊等新聞,令人憂心,呼籲漁業署,國際越來越關注台灣漁業管理問題,打擊非法漁業要有決心與魄力,不要讓台灣因為非法漁業議題再次登上國際版面。(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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