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告判賠322萬 詹父:人命不值錢

喧騰一時的日月明功虐死詹姓高中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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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生父親向日月明功心靈導師陳巧明及分居的妻子黃芬雀請求損害賠償9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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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認為陳、黃共同侵權行為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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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判處陳巧明及黃芬雀連帶給付322萬元。詹父對判決結果相當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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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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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是被故意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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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卻僅判賠32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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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難道那麼不值錢」,這樣的判決,感覺就像是在敷衍家屬,他一定會上訴。詹姓高中生2013年5月間,只因提早1個半小時出家門被誤會吸毒,遭母親黃芬雀所屬日月明功靈修團體創辦人陳巧明及其他成員囚禁毆打與虐待,同年6月5日,詹姓高中生陷入彌留,送醫急救不治。詹生父親不甘骨肉遭凌虐死亡,具狀向陳、黃請求損害賠償,並主張,詹生的喪葬費10萬多元,詹生成年後應對他負29.82年的扶養義務,折算扶養費用163萬元,以及喪子之痛精神撫慰金800萬元,總計求償973萬元。法官審理認為,詹父到65歲強制退休年齡才得請求扶養,依據國人平均餘命有17.28年,核算的撫養費為111萬元。另外,陳巧明、黃芬雀則主張,詹父在2006年時就與黃芬雀及死者分居,拋妻棄子長達7年;而法官又審酌雙方的身分、地位及經濟能力 ,認為精神撫慰金200應屬相當。陳巧明是富婆!法官調查了陳巧明的財產,發現她的年度所得為68萬餘元外,名下還包括房產5筆、田賦2筆、土地16筆,以及汽車、股票等,財產總額計17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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