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揭裸官黑幕 陸加重打貪官

     中國官場腐敗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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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大陸國企負責人、中資駐外機構負責人、政府官員、金融業負責人攜款外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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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成為貪官外逃的重災區;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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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爆發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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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更注意到「裸官」問題;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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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當局正加大力度打擊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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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採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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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這類貪官逃逸。
     最新一期大陸《財經》雜誌,彙整逾20年來,涉案總金額高達數十億元(人民幣,下同)的59個落馬「裸官」案例,製成一份《中國「裸官」報告》,提醒大陸當局,這類群體的身分,為他們境外出逃提供便利,而這也是「裸官」最嚴重的潛在問題。
     調查顯示,上述59名外逃「裸官」名單中,金融行業占24%,涉案金額高達18億元,這些人員中,案發年齡最小者只有25歲,多數則在30歲至40歲之間;此外,黨政官員占34%,其餘多為非金融類的國企人員,行業涉及電信業、菸草業、石油業、證券業、交通業、旅遊業、服裝業及其他商貿投資領域。
     另據大陸監察部網站公開消息統計,2013年上半年曝光「問題官員」有54起,惟近期一連串腐敗大案皆呈現共同特徵,即涉案官員的配偶、子女甚或大部分財產均移至國外,而當事人則在大陸「裸體做官」。
     中國社科院2011年一份調研資料也顯示,從90年代中期以來,包括「裸官」在內的各種貪官,有1.8萬人外逃,攜帶款項高達8000億元。
     2005年大陸商務部調查報告亦指出,大陸外逃官員數量約4000人,帶走資金約5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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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裸官
     裸體官員,簡稱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均在大陸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的大陸公職人員。限制「裸官」是深圳市政府在2009年11月提出的新概念;2010年,監管裸官首次作為大陸預防腐敗工作重點被提出;2011年,大陸開始對裸官進行登記管理。
     大陸外逃的貪官中,多數屬於裸官,其腐敗途徑一般有4步驟:第一,通過貪汙受賄斂財;第二,配偶子女在大陸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籍;第三,配偶子女為裸官轉移財產;第四,裸官擇機出逃並滯留境外。根據數據顯示,從1995年到2005年,大陸共有118萬官員配偶和子女在境外定居。(陳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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