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氣憤以腳踹酒醉莽男 遭檢緩起訴

新北市三峽警分局陳姓員警在2015年7月某日深夜獲報處理鶯歌區南雅路處理一樁打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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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鄭姓男子持著菜刀揮舞趨前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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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反遭割傷、毆傷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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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鄭男遭制伏後嘴巴還在「幹幹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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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員氣憤之餘踹踢鄭男數腳。由於鄭男坦承酒後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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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追究陳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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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將陳姓員警處分1年緩起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6小時。★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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