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半年就有特休?立委促修法

立法委員鍾孔炤在立法院衛環委員質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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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在刪除七天國定假日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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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真正能掌控的假日就是《勞基法》第38條裡面規定的特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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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詢問勞動部長郭芳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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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有沒有可能改增加「繼續工作半年以上未滿1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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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享有特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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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將會準備相關提案。郭芳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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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周休二日等提案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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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來檢視看看是否還有其他問題可以檢討。鍾孔炤認為,特別休假是勞工可以確實掌握、真正可以彈性調度的休假,建議勞動部未來可以放寬特別休假的規定,讓工作滿半年的勞工也可以有幾天可以掌握的假期。《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到職滿1年以上未滿3年享7天特休假,3年至5年者10天,5年至10年者有14天的特別休假。(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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