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花公帑租屋 潘文忠重申合法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等人今天到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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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教育部長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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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中市副市長任內每月花新台幣3萬元公帑租屋。潘文忠隨後發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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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合法。潘文忠今天僅發出簡短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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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本人在台中市政府任職副市長期間所居住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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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已對外多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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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均依照前市府任內訂定之相關規定依法辦理。」台中市政府也發出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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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租賃首長宿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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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國民黨籍市長胡志強任內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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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市府宿舍老舊不足,讓首長比照中央官員,以專案核准方式租屋。台中市府並指出,今年2月已檢討修正管理要點,水、電、電話費由市府部分負擔,改為居住首長全額自付,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105052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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