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私校亂象 全教總主張私校董事會設公益董事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舉辦私校法修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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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動員私校教師在場外表達立場。(林志成攝)

全教總要求設公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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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私校亂象。(方濬哲攝)

「掃除私校禿鷹」、「還我乾淨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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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上午召開《私立學校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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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動員20多位私校老師在場外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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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私校董事會要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及公益監察人。全教總大專委員會主委、嘉南藥理大學教師尤榮輝說,現在7成學生進到私立大學、5成學生進入私立高中職,私立學校學生繳高額學費,卻只用到極少的教育資源,相對不公平。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說,國內私校問題一大堆,有校長賣假學位、假學歷,還有的利用工程、營養午餐及採購來中飽私囊,造成學生吃不好、用不好,老師的薪資也被剝削,是該大刀闊斧改革的時候了。「私校是要變補習班還是教育下一代的學校,在這次私校法修法中必須抉擇。」張旭政說,現在應徹底改變私校董事會結構、強化公共監督、提升私校公共性,才是解決私校問題的根本之道。針對私校法修法,全教總提出修法版本,主張強化對私校的公共監督,期能從根本減少私校弊案,讓私校重回教育公共化的軌道,全教總修法主張有以下重點:一、私校董事會應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及「公益監察人」,以提昇私校公共性。私校雖是私人捐資興學,但辦學卻是公共事務,且私校營運免稅,政府每年亦編列預算予以?補助,因此私校法人的公益本質不言而喻,增設「公益董事」及「公益監察人」,以輔助政府監督並協助私校辦學有其必要性。而增設「勞工董事」乃參酌歐洲社會的民主概念,由學校基層教職員選任之「勞工董事」若能參與董事會之運作,將大有助於董事會之決策,並對學校之經營極具正面效益。二、三親等內之董事比例,應由原條文的三分之一降為五分之一,以杜?私校家族化。台灣私校的家族色彩一直為各方垢病,董事會中同家族的人數往往足以左右決策,導致諸多弊端,因此有必要降低三親等內之董事比例。此外,董事、監察人、校長及其配偶三親等內人員亦不得擔任學校總務、(主)會計、人事等相關職務。三、董事會會議記錄、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等資訊應定期上網公開。四、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議,不得代理。(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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