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上路大半年 陸:認真落實

     《兩岸投保協議》今年2月生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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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已逾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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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成效備受各界關注。負責處理涉台糾紛案件的大陸國台辦投訴協調局長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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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北京接受本報專訪時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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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協議》上路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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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7案取得階段性進展;至於爭端調解機構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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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仍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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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盡快公布。
     上述投訴求助已結案22件,不屬於投資者與政府間(P2G)的爭端15件,取得階段性進展27件。陸方也依投資爭端協處機制向台方窗口轉遞3件投訴求助。
     爭端調解機構 協調中
     王剛指出,大陸方面認真落實《投保協議》,首先是與台灣對口單位建立日常工作機制,加強業務溝通,妥善處理投訴求助。截至目前,台方共向陸方轉遞投訴70案,絕大部分屬已在處理的歷史積案,利益交織,因果複雜,結案難度甚大。
     其次是連續召開2場專題會議,對各地區各部門落實《投保協議》的工作進行動員、研究、部署;最後是與台灣對口單位就協議落實工作進行制度化溝通協商,就後續事宜進行務實探討,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王剛強調,《投保協議》自簽署並生效以來,大陸方面高度重視協議的貫徹落實工作。
     一是商務部、國台辦於今年2月20日發布《台灣投資者經第三地轉投資認定暫行辦法》,明確了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等,解決了兩岸投資者關切的第三地轉投資權益保護問題。
     二是大陸方面已按協議條款確定了爭端調解機構名單,並正在與台灣有關方面進一步溝通,以便早日公布。
     三是兩岸投資爭端協處機制運作良好。兩岸雙方依據協議規定,確立了日常聯絡人,商定每3個月召開工作會議,就協處機制的建設與完善交換意見,通報轉遞案件處理情況。
     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今年3月,雙方在廈門召開了首次工作會議,就協處流程及往來文書格式等議題進行了探討,達成共識;5月,雙方協處機制窗口單位就部分案件處理情況進行了相互通報;6月,國台辦投訴協調局負責人率6省市台辦投訴協調幹部赴台,與台方協處機制窗口交換意見。
     最後是大陸有關部門正在依照協議內容,積極做好關於調解的司法保障工作,爭取早日出台(發布)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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