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侵假釋出獄的廖姓男子,
,三年前被控戴著電子腳鐐誘騙女子到家強姦,
,案發後引起社會震驚。一審將廖判刑三年十月,
,二審認為女子的指控悖離常理,
,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十七日駁回上訴,
,全案定讞,還給廖某一個清白。,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