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抵觸法規 中市:已生效送中央備查

環保署長魏國彥今天表示「台中市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已抵觸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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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後核定將交給行政院。中市府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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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已生效報請行政院備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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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核定」與否。台中市政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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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去年經議會通過後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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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正報請行政院備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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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核定」與否;而有關此條例部分文字是否需要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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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收到行政院正式回函後,視其必要性依法辦理。台中市政府表示,依經濟部初步意見,指該條例「或」可能抵觸「能源管理法」和「空污法」,行政院對此尚未表示任何意見,台中市政府也尚未收到行政院回函。台中市政府表示,「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大型污染源4年內須減少生煤使用量40%,台電已承諾將在未來5年間投入新台幣92億元改善設備,10年後啟用燃氣機組,並投資139億在台中興建3座棚式煤倉,預計在民國110年底前完成。另外,中龍鋼鐵也將投入90億元興建室內儲料廠,藉由改善設備逐年減少生煤使用量。1050330(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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