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籍勞工13日前往立法院,
印刷
,希望就業服務法第52條排入議程。(杜宜諳攝)
外籍勞工盼就服法第52條排入議程,
KL-D1000
,以避免往後再受到仲介剝削。(杜宜諳攝)
前往參與的外籍勞工們展示曾付出的仲介費用。(杜宜諳攝)
《就業服務法》52條規定,
台中網路公司
,移工「三年必須出境一天」,
數位監視器
,這意味著移工每三年就必須再被收取一次約8至15萬元的鉅額仲介費,
桃園 清潔公司
,台灣移工聯盟今日在立法院前舉辦記者會,
果酸換膚
,強烈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就服法52條之修法,
PC銘版印刷
,取消移工三年強制出國一日之規定。(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