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IT:維持必載現況 不要1+1

對於非屬現行必載無線商業頻道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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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IT和衛星公會的態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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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應透過商業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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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業者間自行協議。CBIT也不贊成「有條件必載版本」及「有條件入基本頻道版本」。CBIT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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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載範圍應加以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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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應區分公共媒體與商業媒體。透過立法或行政解釋擴充必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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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著作權人的權利造成極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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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WTO TRIPS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且強制系統業者擴大必載範圍並侵害系統業者財產權與營業自由,有違反憲法第11條及第15條明訂保障言論自由及財產權之虞。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世昌支持無線數位電視發展成一個具有競爭力的平台,和有線電視公平競爭,而非用必載方式,變相使無線電視「有線化」,而且廣電三法問題並非只有必載和分組付費,他建議併入匯流大法,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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