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于姓男子曾因猥褻13歲少年遭判刑7月徒刑,
,不料出獄後,
,他竟又在2014年在友人住處替另名13歲少年口交,
,又被送辦。由於少年家屬拒絕和解,
,新北地院27日依對未滿14歲少年性交罪判決于男4年10月。全案之所以曝光,
,是因13歲少年精神不佳,前往醫院治療,祖父輾轉得知;于男雖有意與被害人和解,但遭少年父母拒絕,法院考量于男自幼父母雙忙,在孤兒院長大等情形,判決上述罪刑。(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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