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高舉彈劾大刀朝自家人開鍘!監委李復甸、馬以工調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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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祕書長陳豐義擅自銷毀高達一六一.五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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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新光大樓高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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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指檔案涉及「犯罪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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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違反《檔案法》而彈劾陳。陳豐義也立刻大動作開記者會拍桌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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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隔空對決意味濃厚。
李復甸、馬以工查案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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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月首次提起彈劾案未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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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二次提案闖關。據了解,彈劾審查會歷經冗長討論,監委分兩派意見。一派是認為除非有隱匿犯罪,否則還不到彈劾地步;另一派則認為要「就事論事」,最後以六比四通過彈劾案。
這也是自前監委蔡慶祝被依貪汙罪判刑定讞後,監委決定開鍘自家人的第二起案件。
李復甸、馬以工調查發現,陳豐義於一○○年六月指示辦理「監察院調查案件檔卷清理計畫」,就監察院已歸檔的未逾保存年限,以及需要永久保存的調查案與行政案卷,逕自抽取部分內容銷毀,總計有一六五四件檔案「無從查考」。李復甸形容,檔案堆疊起來約一六一.五公尺,五十層樓高,與台北火車站前的新光大樓一樣高,數量龐大。
馬以工表示,檔案局指出,銷毀檔案前應先電子掃描儲存,以及辦理鑑定工作。陳豐義一直認為自己銷毀的不是「檔案」,而是報紙、廣告、雨衣等。但馬以工認為就算是不重要的文件,處理檔案也有一定程序,怎能全部搬到禮堂銷毀呢?
陳豐義銷毀檔案動機為何?馬以工不願多解釋,斬釘截鐵說是「重要犯罪事證」。據了解,第三屆監委調查一件與農委會有關的案子,但來不及彈劾僅完成調查報告。法務部近期來函調閱資料追查該案,主查監委林鉅鋃、馬以工才發現,檔案不翼而飛,從一三二公分變成十九公分,特別是「賄款單據」不見才展開調查。
監委彈劾記者會一結束,監察院長王建煊機要則接著宣布陳豐義要開記者會,李復甸頗不以為然的說,「什麼時候監察院通過彈劾案,記者會還沒結束,就公開來宣布被彈劾人要召開記者會」。李私下火大說,「他(陳豐義)是一個要走的人,怎麼還替他傳達指示?」氣氛一度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