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4G漫遊?學者:偏鄉資源應共享

分析法條內容,

m.scr888

,第63 條立法目的是「加速本業務在營運初期之發展及本業務經營者間之公平競爭」,

kiosk.scr888.com

,規定既有2G 或3G 市場主導者,

新北徵信社推薦

,應提供2G 或3G 網路供4G 新業者漫遊,

m.sky3888 download

,以加速營運初期發展,

EGF逆齡活顏賦活精華油

,著眼在4G 網路營運初期需靠2G 或3G 網路支援語音服務,

online casino malaysia free myr

,而非4G初期的數據服務。被亞太「巧」將一軍的電信業者認為,

台中徵信社

,4G所有得標者都應從無到有、全新建設,

MBR.UF過濾膜組

,立足點相同,

台中裝潢拆除

,公平競爭,若開放4G 漫遊,就有業者可不需完全自建網路,做法背離立法精神,也不符公平競爭原則。除了違反立法精神,有業者認為,台灣這麼小、4G密度這麼高,各家有各家依法需建設的基地台,實在沒必要漫遊,加上亞太這個聰明高招,等於是「賽跑比賽準備起跑,所有選手伏地準備,卻有人騎上摩托車揚長而去」,更顯得其他沒這麼「巧」的乖乖牌業者都是笨蛋,既然如此,不如乾脆禁止漫遊、大家公平競爭,「誰也別想占誰便宜」。站在消費者保護立場,林宗男認為,禁止漫遊入法,在人口稠密處可原則同意、但偏鄉應例外,也就是漫遊不應用法律方式禁止,因為漫遊有「資源各享」的精神,在「有效競爭、資源共享」的前提下,業者本身存在一種「既競爭又合作」的環境,消費者才會得利。林宗男強調,沒有人反對漫遊,反對的是「打著漫遊口號,行不建設之實」,別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漫遊成為聰明過了頭的業者鑽法律漏洞的藉口。,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