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的妻女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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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該為這件死亡車禍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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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該賠她們1400多萬元的撫養費和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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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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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求償50萬。案經北院簡易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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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邱勝訴;洪的妻女不服上訴北院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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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為,依檢方相驗調查和鑑定結果,認定本案是因洪酒後騎車,不當跨越雙黃線超車,邱當時正常行駛在車道內,並未超速,突然看見洪騎車進入他行駛的車道前。合議庭認為,依當時情況,邱無法瞬間迅速反應,一邊維持自己行車安全;一邊閃過洪的機車,他沒有任何應注意而未能注意的疏失,駁回洪的妻女上訴,邱不必賠償定讞。★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