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帶新台幣3993萬闖關 航警逮11人

航警查獲違反銀行法夾帶新台幣闖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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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獲3993萬。(高興宇攝)

航警查獲違反銀行法夾帶新台幣闖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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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獲3993萬。(高興宇攝)

航警局與刑事警察局、新北市刑大及新店分局共組專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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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園地檢署指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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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在新北市三峽區、板橋區及桃園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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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違反銀行法夾帶新台幣闖關案嫌犯共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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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新台幣3993萬1000元。航警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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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攜帶超額新台幣出境闖關事件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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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集團始終抱持著即使遭查獲亦無損失之僥倖心理,有恃無恐,頻頻投機闖關,航警局近兩年來已查獲約70餘起、總計逾3億多元的超帶新台幣案,懷疑其間可能潛藏相關不法犯罪行為。去年9月間震驚港台的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遭綁票案,專案小組於偵辦該案件過程中,發現其中在押之才姓嫌犯另涉嫌擔任地下匯兌車手,頻繁夾帶鉅額新台幣往返港台之間,藉以獲取不法暴利。航警局遂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新店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葉詠嫻指揮擴大偵辦,以期有效遏阻不法。案經專案小組四個多月之調查蒐證,跟監埋伏,6日認為時機成熟,遂兵分多路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新北市三峽區、板橋區搜索張姓主嫌住所及其開設之印尼商品店等2處所,並同步於桃園國際機場逮捕夾帶鉅額現金闖關出境之8名運鈔交通,數個現場共查獲夾藏現金新台幣3993萬1000元。同時警方分別在新北市、桃園市等地區拘提張姓主嫌、徐姓配偶、處理機票事宜之蘇姓共犯及其下游姜姓、廖姓等交通,共11人到案,全案於偵訊後依違反銀行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查出,張姓主嫌為印尼籍華人,於102年取得我國國籍後,即開設印尼商品店,並吸收10餘家同類型商店擔任下線,協助收取印尼勞工現金,並指示多名國人及印尼籍華僑以每趟新台幣5000元的代價擔任運鈔交通,於出境時每人在身上或行李中夾藏約新台幣500萬元現金,以躲避檢查闖關出境。經警方調查該地下匯兌集團運鈔次數頻繁,每週約4至5天由運鈔交通輪流搭乘當日班機往返,持續將鉅額現鈔夾藏前往香港交由印尼接頭人或帶至當地「找換店」進行交付,從中賺取匯差。地下匯兌行為不僅嚴重影響我國金融秩序,也涉嫌違反銀行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其犯罪所得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者,更從重量刑。(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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