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仲介剝削人妖賣淫 嘉市議員遭起訴

嘉義市議員洪有仁涉嫌經營賭場、「醉美人」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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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並剝削泰國人妖脫衣陪酒、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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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涉及詐領助理費等罪嫌被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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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嘉義地檢署以犯下貪汙治罪條例、人口販運、賭博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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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洪有仁及其女友、胞弟夫妻、酒店、賭場員工共18人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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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有仁曾任第4、5、7屆嘉義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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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公費助理規定和補助費用來源和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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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未實際聘用劉玲娟、邱國珍為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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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將邱、劉兩人按月登載在「嘉義市議會第9屆議員洪有仁助理名冊」及嘉義市議會「補助議員助理費」員工薪資清冊等文書。自民國2014年12月起,以兩人名義領取助理補助4萬元和春節慰勞金,至2016年10月12日止,洪有人等人以此手法共詐得190萬8064元。另人口販運部分,起訴書寫到,洪有仁為「醉美人」實際負責人和唯一股東,卻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媒介泰國人妖在酒店內從事脫衣陪酒、脫衣秀舞、半套和全套性交易等非法工作,換算月營收近180萬元,年營收約2160萬元。至於經營麻將賭場部分,起訴書記載,以賭客4人1桌,一底3000到5000元不等,以1台500元,每4圈由洪有仁等人抽頭6000元,自2016年1、2月起至同年10月被查獲,平均每日營收約87萬2500元,核計賭場營收約2億1812萬5000元。檢方根據犯罪事實,認為洪有仁等人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就業服務法、刑法偽造文書、人口販運、刑法圖利、賭博等罪,除提起公訴,另查扣不法所得581萬8944元,將依法宣告沒收。洪有仁因拘提不到,遭檢方發布通緝,才到案說明,自去年10月22日羈押至今,目前還在押中。(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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