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銀行ATM於7月上旬遭盜領8327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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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13)日對第一銀行開罰新台幣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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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暫停ATM無卡提款業務。金管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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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第一銀行於105年7月10日至11日間發生多台ATM遭駭客以植入惡意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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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啟動該程式直接控制ATM鈔箱吐鈔之方式盜領現金。該行於7月11日清查並陸續發現全行ATM現金短缺之分行共計2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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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1台ATM發生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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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缺金額合計新臺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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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萬餘元。金管會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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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第一銀行所報陳述意見及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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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所涉金額較鉅,違法情事影響層面大,且該行於ATM監控系統已記錄到「鈔券已用罄」及「結存尚有多張鈔券」同時並存之不合理情形時,未能立即因應處理。而第一銀行另核有未落實ATM之維修及監視錄影資料保存作業、未確實建立ATM異常提領監控機制、對ATM系統安全控管及網路資安防護不足,顯示該行未採行或未落實妥適之ATM異常交易監控機制及對資訊安全之內部控制制度。上開缺失經核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及有礙銀行健全經營之虞。金管會表示,一銀ATM遭盜領凸顯該行未採行、或未落實妥適的ATM異常交易監控機制及資訊安全內控制度,違反銀行法規定並有礙銀行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新臺幣1,0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暫停該行ATM無卡提款業務金管會強調,一銀ATM業務制度面及控管面的多項缺失,在缺失原因未查明及改善未完成前,暫停一銀ATM無卡提款業務。金管會也請一銀監察人檢討辦理該項業務之督導主管及相關人員責任。對於受裁罰案件所涉缺失之承辦人員、主管及法遵人員,確實依金管會檢查局105年8月11日檢局(制)字第1050150280號函之規定,督導其自裁罰處分日起1年內完成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開辦之裁罰案例研習或與該受罰業務相關之專業課程訓練。(集團連線報導)
一銀盜領案 8國22人輪番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