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延長塵爆提團訟截止日 將在周年正式提訴

八仙樂園塵爆造成近500人燒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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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在去年7月宣布啟動團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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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今只有41人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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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50人選擇由法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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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因士林地檢署偵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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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對活動主辦人呂忠吉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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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針對八仙樂園業者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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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必須繳納逾2億元的龐大訴訟費,因此消基會延長團體訴訟截止時間至4月30日止,並預計在八仙塵爆周年日,正式提出民訴起訴狀予法院。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去年6月27日發生八仙塵爆事件,截至今年3月底,受害499人中,死亡15人、受傷484人,其中已出院者477人、住院者仍有7人。消基會在去年7月3日宣布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為所有受害者提起團體訴訟請求民事賠償,法扶則幫受害者提出刑事告訴。消基會八仙團訟召集人吳榮達指出,經新北市政府協調,由受害者自行選擇委託提起民事訴訟的單位。截至今年初消基會共接受41位受害者團訟委託,原預計1月底向法院起訴,但後來從八仙塵暴受害者協會得知,有不少受害者對消基會團體訴訟「民事求償」與法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間的差異不甚了解,因此決定延長收件至4月底,希望為更多受害者爭取權利。消基會義務律師團律師戴智權解釋,八仙事件刑事訴訟部分只針對活動主辦人呂忠吉提起公訴,受害者若依「刑事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的對象也僅限呂忠吉和他所屬的小公司,但呂資產不足,就算打贏,消費者也很難拿到賠償,若消費者想另外針對資本雄厚的八仙樂園相關人等提起民事訴訟,得另外負擔求償金額約1.1%的高額訴訟費用,對受害者而言相當沈重。吳榮達說,若依法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的200多億估算,1.1%就是2億多,金額相當龐大,但消費者委託消基會打團體訴訟,團體訴訟費用僅需6000元,且由消基會支出,受害者可以免去高額訴訟費壓力,訴訟對象擴大到八仙樂園及呂忠吉,對受害者而言更有保障。因此近日持續在與受害者協會、法扶等單位溝通,由受害者及其家屬自由選擇民事訴訟委託對象。消基會表示,八仙塵爆事件團體訴訟受理時間將延至4月底止,屆時無論件數多寡,都會進入訴訟前準備程序,5月底完成準備工作,在塵爆發生周年6月27日當天正式提起訴訟,每個人求償金額不同,少至百萬元、多至千萬元。受害者若欲參加團體訴訟,可上消基會網站(http://www.consumers.org.tw)查訊相關資訊及填寫資料,若欲詢問相關事項,可洽消基會專線02-27001234。(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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