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42天才開挖 檢:為時未晚

     鹽漬人頭案發生至今四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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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昨天才抽取陳佳富住家公寓化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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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透過微物跡證突破案情;惟外界質疑開挖時機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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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喪失先機。嘉義地檢署回應證據是浮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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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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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作為就辦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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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沒有慢半拍問題。
     衛生工程行業者吳啟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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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大樓約一年清理化糞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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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婉婷去年底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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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寓也未清理過化糞池來推斷,假設真如外界推測陳婉婷是遭肢解,再利用絞肉機絞碎沖進化糞池,就算屍塊自然分解或爛掉遭蛆吃掉,也還能找到骨頭,時機點應不至於太遲。
     陳婉婷遇害後,警方第一時間就鎖定陳佳富涉有重嫌。但空有通聯紀錄、監視器等間接證據,可能不足以說服法官定罪,唯有尋找到凶刀與命案現場,才足以讓陳佳富俯首認罪。
     有人質疑案發後四十二天才抽取化糞池水肥,會不會太慢了?嘉義地檢署發言人陳昭廷反駁,檢察官辦案講求證據,況且證據還是浮動的,任何一條線索都必須釐清,貿然開挖或抽取公寓化糞池不僅適得其反、浪費人力,可能也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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