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傷害尊親致死 法官用判決文勸世

雲林縣崙背鄉李姓男子因金錢與雙親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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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毆打雙親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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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事後父親腦出血死亡、母親成為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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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方法院認為林男患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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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理解「母年一百歲、常憂八十兒」、「慈母手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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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子身上衣」感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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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判處李男20年徒刑。其判決文引經據典,有如勸世文。48歲李姓男子前年9月因向父母親索討金錢不成,竟凶性大發,持掃帚柄毆打父母親頭部,並持皮帶抽打父母親四肢,導致其父頭部受創,送醫半個月後因肺炎併呼吸衰竭而死亡;其母則有腦震盪與暫時性意識喪失等傷害,半年後成為植物人。法官說,李父送醫後,經法醫檢驗傷勢,並無立即生命危險,但後來死亡,研判與遭毆打有相當的因果關係。李母遭毆打後意識仍清楚,並兩度接受訊問,後來成為植物人,也與遭毆打有因果關係,去年9月李母死亡,經法醫解剖研判為自然死,與本案無關。判決文指出,此案令人苦哉、痛哉!李男長期與雙親爭吵,李男固然有錯,但父母親非聖人,關懷表達方式不一,李男若能存有「母年一百歲、常憂八十兒、欲知恩愛斷、命盡起分離」、「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感恩之情,即知自己的行為,已讓自己喪失世間最關愛自己的人。全案仍可上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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