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欠稅 稱罹癌不能管收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欠鉅額稅金,

洗腎陪同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聲請管收開庭,

高雄遊船

,林稱是公司欠稅且有病在身不能管收。(王己由攝)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欠鉅額稅金,

桌上型飲水機

,開庭後林的律師阻擋媒體拍攝。(王己由攝)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欠稅2.1億元,

代辦留學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為替國家追討欠稅,

新莊直立式飲水機

,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

商城訂單代管

,法官今(10)日下午開庭,

高雄港聚餐餐廳

,林志昇表示,他雖擔任天府建設董事長,但天府實際負責人是總經理蘇若明,且名下開立的4個銀行帳戶都提供天府使用,「是公司欠稅不是我欠稅」。林志昇因擔任天府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欠繳1991年到1993年間的欠稅加罰鍰共計2.1億。台北分署2002年收到國稅局移送執行,隔年3月2日將林限制出境,陸續查扣林志昇名下存款、薪資、投資、壽險利益等,還查扣林在新北市萬里區的不動產共20筆土地等待拍賣。台北分署為執行林志昇欠稅案,另清查林的資金流向,查出他曾在美國購置房地產,還有4954萬8502元,從4個銀行帳戶流出,懷疑他隱匿財產,雖林辯稱這些錢與他無關,都是公司使用,但台北分署為此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今(10)日下午開庭,林志昇稱台銀、永豐、華南、一銀4個帳戶,是他借給天府建設使用,當時他都在國外,不是公司實際負責人;4個帳戶中4954萬8502元交易款非個人使用,都是蘇若明在使用,還說自己罹癌第三期需開刀,依法不得管收。台北分署代理人則指出,林名下20筆土地,約值2600萬元,上月22日進行減價拍賣,但沒有拍定,因土地都設有高額抵押,就算土地拍定,仍無法受到清償。另林的身體狀況穩定,應可管收。法官聽完雙方陳述,諭知本案候核辦,要林志昇盡快找出4個帳戶資金進出明細,且提出醫院診斷證明;台北分署則須提出林已清償欠稅金額,作為是否管收審酌參考。(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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