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死胎驗後當廢棄物處理 警追生母查原因

警方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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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車後方騎著機車正要離去的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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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丟棄死胎者。(程炳璋翻攝)

台南市安南區13日晚間在垃圾車上發現遭丟棄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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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14日一早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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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是4至5個月的胎兒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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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肺部尚未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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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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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視同廢棄物,警方強調仍會追查生母下落,以便連繫社會局協助該家庭。台南市安南區安吉路13日晚間8時許是例行的垃圾車清運時間,垃圾車一進入社區,1名頭戴白色安全帽的婦人,先丟出一包垃圾袋,再慢慢將一個紙袋放在垃圾車上,隨即回頭騎車。中年婦人坐在機車上並未離去,反而騎車再度靠近垃圾車張望,此舉引起陳姓清潔隊員起疑,以為對方未將廚餘分類就隨手丟棄,在垃圾車抵達下一站時,將紙袋倒出,想不到卻看見一個血淋淋巴掌大的嬰兒雛形,身上還有臍帶,嚇得報警。警方發現死胎的頭、身體、四肢已經成形,懷疑是女性在家小產,再隨手丟棄。根據監視器影像查訪鄰居,鄰居皆稱未見過該名婦人,研判並非當地居民,但應該住的不遠。警方著手研究此案是否有涉嫌遺棄罪、生母殺嬰罪等問題,但兩罪要件都要以活產為前提,死胎非出生嬰兒,暫時朝無名屍方式處理。檢察官14日找法醫相驗,研判應是懷孕4個多月大而小產的胎兒,外觀雖已成形,內臟卻未完整,其中肺葉尚未長成,確認法律非屬自然人,無關刑法,改朝「廢棄物」方式認定。雖認定與刑法無關,警方強調仍持續追查丟棄紙袋的婦人,尋求該家庭是否有需要社會局介入照顧。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醫療法只針對醫院與醫療人員,個人行為無法可管,衛生局仍會與警方連繫,尋求丟棄死胎者是否需要協助。(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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