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續追錢 通緝汪妻及子女5人

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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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案郭力恆及汪傳浦不法所得3億4千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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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已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返還。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長陳文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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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在瑞士遭凍結資產,

獎牌

,汪上訴瑞士聯邦法院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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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確定續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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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及特偵組將持續請求瑞士返還。司法界人士稱,一旦汪傳浦真過世,我方對其妻子子女通緝不變。1928年12月25日生的汪傳浦(Andrew Wong),長年擔任前法國湯姆笙公司在台代理商,被控1989年1月1日至1991年8月底涉及拉法葉艦、獵雷艦等軍購案,行賄前海軍中校郭力恆等人,台灣在2001年向瑞士提起司法互助,凍結汪瑞士資金,2007年成功自瑞士匯回汪行賄郭力恆的3400萬美金返台。特偵組2000年調查拉法葉案,疑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9將校軍官涉案,翌年依圖利罪起訴9人,官司纏訟多年,雷學明等人被台北地院判無罪,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不上訴而定讞。去年4月,拉法葉案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認定汪及郭力恆涉貪,沒收郭、汪不法所得3億4千萬美元。但汪傳浦因涉1993年12月9日殺害尹清楓逃亡,汪因拉法葉案涉嫌瀆職罪遭北檢於2003年10月6日通緝。之後,北檢因汪另涉尹案依殺人罪通緝汪,2案於2011年3月8日併案通緝迄今。汪殺人罪通緝時效適用修正前刑法為25年,因此通緝時效將在3年後的2018年12月9日到期。拉法葉艦軍購弊案,當年特調小組查出汪在1992、93年間,曾由他瑞士帳戶匯款1億2000萬美元到其盧森堡帳戶,以打通台環節,檢察官2006年起訴汪傳浦,處無期徒刑;汪妻葉秀貞、長子汪家興、次子汪家勇、三子汪家明、長女汪君玲等5人,也因幫助和收取回扣被起訴,一家六口因未到案,2009年5月8日發布通緝。汪妻和子女等5人,去年曾向北院具狀聲請撤銷通緝,但被合議庭以無理由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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