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滄敏昨日舉行「智與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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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技議」檢討技審官運作程序與強化智財保護體制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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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專家多同意技審官制度需持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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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引進多元鑑定機制和專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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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智財案件審理法第8條特殊專業知識於裁判前對當事人適當揭露。
林滄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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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審官目的是提升智財訴訟裁判效率及判決折服率,但實務上法官過於依賴技審官,導致專家證人不被重視,影響專業鑑定生存空間。技審官定位不明卻影響判決,遠超越法官助理的實際影響力。
北科大智財所助理教授江雅綺建議參考德國制度,設立技術法官。德律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長吳宏亮主張落實審理法第8條,審判長或受命法官就事件之法律關係,應向當事人曉諭爭點並適時表明法律見解及適度開示心證。
智慧財產法院主任技審官林希彥贊同落實審理法第8條與參考鑑定機構專業意見。北科大智財所助理教授陳秉訓強調應引進鑑定人、增加專業度,專家不必是博士,只要大學畢業,重點是撰寫專利說明書應更完善。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庭長李得灶呼籲,技審官來源和法官資訊都應更多元化,目前13位技審官有12位借調自智財局、1位遴選而來,但遴選技審官月薪5萬,恐不利吸收專業人才。
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指出,以往鑑定報告,是兩造各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報告,對法官參考價值不大。若引進專家證,她認為宜針對關鍵癥結點做鑑定而非包裹式鑑定,增加效率、減少成本。
台科大專利研究所助理教授蔡鴻文希望搭配不同領域專家加入鑑定和技術審查,以增加多元性。世新大學智財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葉雲卿建議加入專利師和業界代表,多元訓練,呈現多元意見。
林滄敏呼籲智財法院考慮增加專家證人和多元鑑定,畢竟智財力等於國家競爭力,若行政上無法達到興利除弊,他不排除提案,將鑑定制度和專家證人納入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