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被害人訴訟參加須詳議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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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日本有被害人訴訟參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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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會改變實行多年的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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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從長計議。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宜臻在立法院舉行「刑事訴訟法被害人訴訟參加制度」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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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的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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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要的是與被告一樣有每次聽審的機會,希望加強被害人訴訟地位,及被害人主動參與訴訟程序這樣的公道正義,保障被害人權益。
     林俊益表示,現行刑事訴訟制度是3面訴訟關係,有審判者、追訴者及被告,對被害人權益保障不夠周全。從去年12月開始研議刑事訴訟被害人訴訟權利告知書,列出12項權利,告知被害人當案件起訴後,如何掌控程序,預計實施後,會與第一次準備程序開庭通知單一併寄出。
     法務部次長蔡清祥說,法務部保護被害人不遺餘力,基本上支持修正刑事訴訟法,強化被害人在訴訟中的地位。
     與會的法律團體人士質疑訴訟程序向被告傾斜;司法院刑事廳法官何信慶說,司法院以保障人權為目標,不會往哪邊傾斜。1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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