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前公婆財物還搞破壞 女遭判8月

曾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遭判刑的賴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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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國103年起多次侵入前公婆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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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竊取屋內財物及毀損公婆汽機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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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今天依竊盜等罪判她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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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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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間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毀損遭判刑確定的35歲賴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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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在離婚後搬離夫家,但從103年10月起多次潛入前公婆住處,除竊取金戒指、項鍊與財物外,還砸爛筆記型電腦等物品。另外,賴女又陸續持噴漆對前公公小客車噴漆、破壞前婆婆機車加油線等行為,前公婆不堪其擾,報警處理。法官認為,賴女離婚後不知控制情緒,多次侵入前公婆住處竊取財物、毀損物品等,依竊盜等罪判她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50617(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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