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憂過期美妝品傷身

衛生局指出,

遠紅外線

,同月26日,

高速主軸油脂

,再度接獲李男陳情電子郵件,

高雄家事清潔

,文中指某品牌「超吸吸油面紙」,

識別證套

,但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的化妝品定義,

割雙眼皮

,「吸油面紙」為一般商品,

樟芝

,不屬於化妝品範疇,27日移請經發局追辦。經發局表示,經查製造廠商位於台北市大同區,已於12月8日移請台北市商業處追辦,應由北市告知陳情人。據了解,北市府已要求45日內限期改善,否則依法可開罰2至25萬元。衛生局指出,若化妝品標示不符規定,依法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慈濟醫院台北院區皮膚科主任王淳樺表示,許多化妝品或保養品都含有保存劑、防腐劑、抗菌劑等,使用過期產品,容易引發接觸性皮膚炎,發生局部性皮膚微熱、微燙、紅腫、刺痛與發癢等症狀。衛福部雙和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施怡賢指出,假睫毛、睫毛膏、吸油面紙,大多含有防腐劑或基劑,若過期變質,可能引發眼周紅腫、刺痛、結膜充血等症狀,嚴重可能滲液甚至潰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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