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內酒駕撞人 酒測0.97免開單

     卅二歲陳姓男子,

花蓮火車站附近住宿

,昨天下午喝醉酒,

電器噴漆

,在台大椰林大道開車,

王功漁港

,撞傷一名散步的老翁,

創業

,警方到場調查,

噴碼機

,陳酒測值竟高達○.九七,由於椰林大道屬於校地,不是一般的交通道路,警方費心研究後,只能依傷害及公共危險罪送辦,陳男為此省下七萬四千元的酒駕罰金。
     大安分局警方昨天下午三時接獲台大學生報案,指稱校園內的椰林大道發生車禍,警方到場後,發現在科技公司上班的陳姓駕駛滿身酒味,酒測後酒測值高達○.九七。
     警方調查,陳男的母親是台大退休教授,陳母昨天在敦化南路某餐廳有飯局,示意由兒子開車,先將車停進台大,再搭計程車赴宴;喝了酒的陳男在飯局結束後回到學校,心存僥倖,準備開車回家。
     陳男酒駕一路狂飆,結果在女生九號宿舍附近,迎面撞上一名六十五歲的散步陳姓老翁,剎車巨響聲引發許多學生圍觀,老翁的右腰、臀遭到擦撞,痛得倒地呻吟。
     陳男偵訊時,一度辯稱自己是要「挪車」,不是「開車」,對警方提出的「畫同心圓」、「金雞獨立」等辯測要求,也不太願意配合,企圖拖延時間,耗了一小時被帶回警局。
     警方晚間依傷害及公共危險將陳送辦,而經過研究討論,椰林大道屬於台大校地,並非一般的交通道路,因此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以無法對陳開出酒駕罰單,只要有清醒的親友能幫忙駕駛,也不必依法扣車。
     有目擊學生則將經過寫到PTT上,強調:「這大概是我四年在台大,看過飆最快的車。」戳破陳挪車的辯詞,也引發不少網友的熱烈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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