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時期鹿窟事件 監委立案調查

1952年12月間台灣發生「鹿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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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農民或礦工遭捕、刑求、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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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因不曾受過良好教育、提不出官方證據而無法獲得受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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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高鳳仙和楊美鈴申請調查。日前憲兵進入民宅搜索案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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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約詢拍賣網站「再生.com」的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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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有鹿窟事件的相關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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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其中仍有很多待釐清的疑點。監委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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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報導及研究資料顯示,鹿窟事件堪稱戒嚴時期最大的政治事件,當時政府動員軍警1萬多人,進入被認為是中共支持的武裝基地台北縣鹿窟山區,400餘位石碇鄉、瑞芳鎮、汐止市等地農民與礦工被捕,多人遭拷打逼供。監委說,當時約200多人受審, 35人被判死刑槍決,自首無罪和不起訴者12人,98人被判有期徒刑,其中包括未成年人;19位未成年人被捕後,以感訓為名,女孩被送到保密局幹員家或監視對象家當下女,男孩當跑腿下人;許多為無辜農民或工人因不曾受過良好教育、提不出官方證據而無法獲得受難補償。高鳳仙和楊美鈴認為有必要深入瞭解事件全貌,瞭解究竟有多少人受到不當審判、冤死或冤獄,以及是否可能透過國家補償及救濟協助平反,今天申請自動調查。監委表示,調查重點將包括鹿窟山區是否真為「武裝基地」;多少村民遭受不當逮捕、濫刑逼供;多少無辜村民受到不當審判、冤死或冤獄;多少被害人及其家屬迄今未獲平反、賠償或補償;未獲平反或補償之被害人有無提起再審、國家補償及其他救濟途徑之可能性等。105041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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