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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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糞運動並非信口雌黃的隨意爆料。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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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揭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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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以維護公共利益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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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揭人隱私的狗仔式新聞圖說。狗仔新聞是小報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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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報不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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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維持報格。台灣這種狗仔新聞橫行,其他媒體跟進的歪風,早已成為國際笑話,讓人搖頭嘆息。其次,扒糞不能亂扒,要有真憑實據才行。記者如果接到線索,指控某種社會制度或某些政治人物有問題,必須經由縝密而深入的調查採訪,完整的蒐證和再三的查證,鞏固人謀不臧的事證後,才能開始揭弊,而且是一次性地完整揭露事實,把所有事證攤開在社會大眾面前,讓揭弊對象無法遮掩或迴避,而絕不會在揭弊時欲言又止,含沙射影或講些道聽途說,不明不白的奇言怪語。換言之,新聞揭弊的扒糞,是要負媒體專業責任的。既敢揭弊,就要拿出確實證據,要有被揭弊對象告上法庭後,在法官面前站得住腳的十分把握,才決定揭弊。沒有說是起個頭,講些暗示性的話語後,就要揭弊對象自己去搞清楚後認罪,或是捕風捉影後,就要司法單位開始調查的這種無厘頭式做派。試問,揭弊者自己不拿出充份事證,被暗示性指控的人為何要隨之起舞,跟著無風起浪呢?不然,今天說張三有問題,明天又說李四違法,卻又不明確舉證,那豈不天下大亂,大家還要不要過日子呢?關鍵在於,新聞揭弊是非常嚴肅的專業行為,是揭弊的新聞工作者要以自己的專業聲譽與專業生涯存亡來面對的大事。此所以《華盛頓郵報》當年經過反覆斟酌,確認無誤後,才決定開始對尼克森政府揭弊,而該報開始報導水門案後,三大電視網的專業新聞人員還不願立刻跟進,直到華報揭露更多具體事證後,才加入報導行列的緣由所在。反觀台灣新聞界的所謂爆料,特別是針對政治人物的揭弊,卻常常是語焉不詳,事證不全,然後又說歡迎揭弊對象提告,好把一切事情在法庭上講清楚。如果是這樣,何不直接向檢察官檢舉違法事證就好,又何必要向社會大眾爆料?結果是揭弊未必能成,先傷了自身的新聞專業形象。所以說爆料絕非兒戲,一定要有專業認知與水準才行。(作者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